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鄭姓孕婦10年前因子宮外孕,胎兒撐破輸卵管,導致大量出血死亡。家人對婦產科醫師蘇繼鴻提告過失致死,2019年間蘇男被判1年4月有期徒刑定讞。民事部分,高等法院27日判決,維持一審原判,蘇男需賠償鄭女家屬816萬9755元。
▲鄭女懷孕後出現嚴重腹痛,但蘇男僅開藥、施打止吐針,要求返家休息等,被法官認為確實有過失。(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鄭女於2010年間因懷孕後有暈眩、下腹部劇烈疼痛等狀況,到蘇男的診所看診。當時蘇男進行超音波檢查後,告訴鄭女恐有子宮外孕疑慮,卻僅開藥給鄭女,叮囑回家休息、多喝水。
但鄭女返家吃藥後,反而不斷嘔吐,腹部仍疼痛不已甚至到全身無力狀態,家人趕緊將她送到診所讓蘇男看診,蘇男還是僅對鄭女施打止吐針後,讓鄭女返家。鄭女之後因胎兒撐破輸卵管,致大量出血,導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蘇男強調,開立給鄭女的藥物沒有問題,當時也要求鄭女應該轉到大醫院進行手術,但家人延誤送醫,加上手術不當,才是導致鄭女死亡主因。
不過高等法院認為,鄭女已由蘇男診療多年,蘇男理當相當了解鄭女的身體狀況。鄭女發生嚴重腹痛等情形時,蘇男卻僅施以止吐針等非合理的專業裁量,刑事部分,蘇男被判1年6月有期徒刑,最高法院改判1年4月有期徒刑定讞。
民事部分,一審鄭女家屬獲賠共816萬9755元,蘇男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法官認為,經衛生福利部二次鑑定結果,皆認為蘇男違反醫療常規,沒有採取適當醫療措施,因此維持一審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