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老公「送850萬分手費」給前女友 人妻一看手機氣炸了

大陸中心/吳禹慶報導

大陸上海一名女子林琳(化名),日前看老公李暢(化名)手機時,發現老公竟頻頻匯錢給前女友吳玥(化名),總額高達550萬元人民幣(約2353萬元新台幣),讓她超傻眼,一狀告上法院。

▲男給前女友分手費,老婆氣炸提告。(示意圖/資料照)

根據《澎湃新聞》報導,林琳與李暢相識不久就墜入愛河結婚,林琳日前發現老公竟頻頻匯錢給前女友吳玥,一問之下才知道,老公與前女友還有聯絡。李暢也坦承,他曾多次匯錢給吳玥,而原因是吳玥不滿他與林琳結婚,要求給「分手費」,為了不影響婚姻生活,他只好依照吳玥的要求支付了數筆「分手費」。

報導提到,事情曝光後,林琳要求老公跟吳玥斷絕一切往來,但後來卻發現,老公仍持續匯錢給吳玥,且一次高達50萬元人民幣(約213萬元新台幣),讓她氣炸一狀告上法院。

法庭上,林琳認為,李暢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向吳玥大額轉帳,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侵犯其合法權益,要求法院確認李暢對吳玥轉帳的贈與行為無效,並要求吳玥返還全部轉帳款項合計550萬元人民幣。

對於林琳的訴訟請求,李暢完全同意。不過吳玥則反駁,她與李暢相戀多年,因林琳介入兩人才會分手,婚後出於對情感的虧欠,李暢主動提出金錢補償,分筆轉帳給她200萬元人民幣。吳玥強調,「這筆分手費是李暢自願贈與,並非我主動索取!」

吳玥也說,李暢給她的「分手費」,是來自李暢的婚前個人財產,並沒有侵害林琳的權利,故拒絕返還該款項。吳玥還提到,除了分手費,她與李暢還有其它經濟往來,李暢先前曾為公司出面向她借款,她最後出借給公司330萬元人民幣,並與公司訂立了《借款協議》,先前林琳到公司大鬧之後,李暢在她的要求下陸續轉帳還款,合計金額為350萬元人民幣,與《借款協議》約定的本息金額相當。

法院審理後則認為,李暢婚後半年内,未經妻子林琳同意,數次向前女友吳玥支付「分手費」的行为,支付款項明顯不屬於夫妻日常生活開支,應屬對夫妻共同財產的擅自處分,損害林琳對夫妻共同財產享有的權益,應屬全部無效,故吳玥應向林琳返還該200萬元人民幣(約853萬元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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