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雲林被棄置不明廢棄物 檢警查獲多名涉案者

檢方接獲檢舉指稱彰化雲林有多處土地廠房被棄置不明廢棄物,檢警查出,葉姓資源回收業者向王姓、黃姓地主以每月2到9萬承租土地廠房,再傾倒大量不明廢棄物,重量高達數千公噸。

▲檢方日前獲報,彰化縣鹿港鎮、二林鎮及雲林縣古坑鄉等地有多處土地、廠房遭堆置大量不明廢棄物,追查發現從事資源回收業的葉姓男子私下收購事業廢棄物,先將可變賣的金屬變賣後,再違法棄置剩餘廢棄物到所承租的土地廠房。(圖/翻攝照片)

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接受媒體聯訪時說,檢方日前獲報,彰化縣鹿港鎮、二林鎮以及雲林縣古坑鄉等地有多處土地、廠房被人堆置大量不明廢棄物,檢察官蔡奇曉組成專案小組進行偵辦。

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蔡奇曉等人昨天率領彰化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以及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等單位,前往彰化縣、雲林縣以及台中市等16處地點,傳訊拘提15人到案說明。

檢方調查發現,從事資源回收業的葉男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卻以每個月新台幣2萬到9萬不等的租金,向王姓地主、黃姓地主等人承租位於鹿港鎮的廠房,再以每公噸500元到5000元為代價,收購PVC廢料及廢五金等事業廢棄物。

方指出,葉男收購事業不明廢棄物後經過處理,將可變賣的變賣後,再將廢五金混合物、廢電線電纜、廢塑膠混合物等事業廢棄物,載運至位於彰化縣鹿港鎮、二林鎮、芳苑鄉、雲林縣古坑鄉等地的廠房及空地棄置,初估棄置的廢棄物高達數千公噸。

檢方訊問葉男、王姓地主、黃姓地主等人後認為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其中葉姓業者坦承犯行,檢察官訊後請回;至於黃姓地主則諭令20萬元交保,而王姓地主犯嫌重大,且有串供、滅證之虞,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台灣彰化地方法院今天中午裁定,王姓地主以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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