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站撿到皮包送警局挨告 暖男心累:有人敢做好事嗎?

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台南一名林姓男子,10月底在台南火車站撿到一個皮包,他立刻送到鐵路警察局,沒想到幾天後卻被通知到警局做筆錄,竟然是被失主告侵占,這讓林男感到傻眼「有夠扯也很雖(衰)小」、「這樣還有人敢做好事嗎?」,警方透露,全案已經製作筆錄並偵辦中,真相仍有待調查釐清。

林男6日在臉書社團《爆料1公社》po文,他10月24日在台南車站撿到皮包後,並未打開查看,就立即送到鐵路警察局,幾天後他卻接獲警察的通知,被失主提告侵占,必須到警局做筆錄。警方說明,由於失主拿到錢包時,發現裡面的錢不見,才會決定提告,但林男未在撿到當下查看,根本不清楚裏面有沒有錢。

▲林男將在台南火車站撿到錢包,送到台南鐵路警察局,幾天卻被要求做筆錄。(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事後林男詢問律師朋友,對方指出,若失主要提告「侵占遺失物」,也需提出相對應的證據,證明皮夾中有錢且是被林男侵占才成立;若失主沒證據又堅持提告,那案件會交由檢方偵辦,最後會以不起訴處分,但過程中還是會傳喚他到案說明。

林男表示,「第一次發文竟然是覺得台灣最美的在(再)也不是人情而是醜陋,有夠扯也很雖小」、「這樣有人還敢做好事嗎?」,對此網友表示,「社會的冷漠就是被這些老鼠屎養出來的」、「看到這麼多案例,以後我撿到,直接丟垃圾桶」、「現在撿到都要錄影存證...要不然就會有這種噁心失主」、「以後看到錢包掉地上打電話叫警察來撿」。

事情越演越烈,而台南鐵路警表示,調閱監視器追查發現,林男撿到錢包後,將包拿到派出所前,有先上廁所,為了釐清案情才會請人來做筆錄,目前本案已經偵辦製作筆錄,至於有無侵占,將會調閱站外監視器進一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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