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狼父阿豪(化名),先前因性侵9歲女兒小萱(化名),事後遭判4年9月徒刑,但他出獄後仍不知悔改,二度對女兒性侵得逞,其中一次小萱男友還睡在旁邊,囂張行徑可見一般;新北地院依乘機性交、強制性交等罪判阿豪11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7年前阿豪在家強行硬上女兒,隨即遭到警方逮捕送辦,新北地院判他4年9月徒刑,小萱則由社福機構安置;去年1月間,小萱與男友逃離寄養家庭,並一同返家居住,此舉讓阿豪有機可乘。
去年1月9日凌晨時分,小萱與男友發生性行為後,連內衣褲都沒穿,隨即倒頭呼呼大睡,阿豪頓時色心大起,不顧女兒男友就在旁邊,竟對女兒指侵得逞,小萱驚醒後向男友求救,阿豪才停下動作。
事隔9天後,男子又以新手機為由,欲利誘女兒與他嘿咻,但小萱一口回絕,阿豪仍強吻、襲胸得逞,直到女兒打給男友求救,阿豪才未硬上得逞,事後他趕緊去通訊行購買手機,打算做為女兒的封口費。
阿豪應訊時否認犯行,並辯稱他看到女兒裸睡,遂幫忙蓋被子,並未伸手對其指侵,買手機也是為了展現父愛,並非想要與女兒發生性行為,但法官並未採信其說法。
▲新北狼父指侵裸睡女兒遭判11年6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法官認為,雖然小萱曾遭父親性侵,卻未因此心懷怨恨,對父親仍是十分關心,甚至小萱為了探視父親,才會偕男友逃離安置機構,目的就是探親,加上小萱庭訊時幫父親求情, 希望法官能判輕一點,認定小萱說詞並非虛妄;但阿豪罔顧人倫再犯,行為違反泯滅良知,犯後又矢口否認,遂依乘機性交、強制性交等罪,分別判處4年及9年徒刑,合併應執行11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