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浙江一名秦姓男子在20年前花了人民幣276萬(約新台幣1200萬)買下6棟別墅,其中2棟轉賣給了員工並辦理過戶,但當時因為工作遇到困難,剩下4棟還沒來的急辦理過戶就匆匆離開了;沒想到20年後,他發現房產公司竟私自將4棟別墅轉賣給了別人,讓他氣得告上法院,要求房產公司賠償。最終獲賠人民幣1220萬(約新台幣5262萬元)。
▲秦男20年前花了人民幣276萬(約新台幣1200萬元),在上海買下6套別墅。(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網易新聞》報導,秦男20年前花了人民幣276萬(約新台幣1200萬元),在上海買下6套別墅,2套當時出售給員工,並已完成過戶作業,後來因為工作遇到困難,還有4棟別墅還沒來得及辦理過戶,就匆匆離開了上海。據報導,當年一平方公尺市值大約落在人民幣3000元(約新台幣1萬200萬元),直至2013年為止,至少翻了6至7倍,一平方公尺市值大約落在人民幣16000至21000元(約新台幣6萬8至9萬)。
沒想到20年後,秦男回到上海,準備整理別墅入住時,竟發現房地產開發公司私自將4棟別墅轉賣給了別人,讓他氣得告上法院,按照如今市值,要求房產公司每平方公尺要賠償人民幣16000至21000元上下。
法院一審判決,房地產公司必須賠償4套別墅的市值1220萬元,然而,房地產公司不服上訴到中級人民法院。想不到,二審認為秦先生有著比較大的錯誤,判決秦男只能拿到150萬(約台幣647萬元)賠償。
▲結果回到上海卻發現房子已經遭房產公司賣掉,氣得提告。(圖/翻攝自網易新聞)
對此,秦男不服二審判決,檢察官也認為二審的判決忽略了房地產公司的過錯,判決結果與判決理由更相互矛盾,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抗訴。抗訴之後,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再審過程中,法院完全採納了檢察機關的抗訴意見,撤銷了生效判決,恢復了一審的判決;最終秦男獲賠人民幣1220萬(約新台幣526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