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朱祖儀報導
想生第2胎,卻怎麼努力都沒結果,是怎麼回事?大陸湖南一名51歲吳姓女子和丈夫結婚多年,先前她一直想要生第2個小孩,但她和丈夫不論用何種方式做人,都無法順利懷孕,隨著年紀漸大,他們也斷了生育的念頭。沒想到隔了23年去做身體檢查,才發現吳女體內的避孕器根本沒有取出,讓他們相當崩潰。
▲吳女結婚後生下1女,希望能再拚1個孩子。(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據《華夏新聞》報導,吳女和丈夫於1991年結婚,同年生下一名女兒,不久後吳女又懷孕了,但由於當時計畫生育抓得很嚴,因此他們就被當地政府帶去人工流產,且裝上了避孕器。當時政策規定,若第1胎為女兒,須滿6年後才能再生第2胎。
▲吳女等了6年,終於拿到二胎准生證。(圖/翻攝自梨視頻)
到了1997年,吳女和丈夫終於等到政府發放的二胎准生證,同年8月吳女就取出體內的避孕器,準備和丈夫孕育第2個愛的結晶。不過之後他們努力了許久,都沒辦法順利懷孕,開始決定嘗試透過醫療方式,幾十年花了數十萬元,但始終沒有結果,還一度造成雙方感情不和。隨著時間過去,吳女和丈夫年紀越來越大,也放棄了生第2胎的念頭。
▲吳女和丈夫努力許久,但仍無法順利懷孕。(圖/翻攝自梨視頻)
直到今年6月初,當地政府統一安排農村婦女做2癌篩檢,才發現避孕器還留在吳女的體內,當年根本沒有取出,吳女丈夫得知後相當崩潰,「這對我們來說無疑是晴天霹靂,這是人為絕了我們的後啊」。不過為何過了這麼多年才發現?吳女表示,去醫院檢查不孕的時候,醫師都會詢問避孕器是否取出,如果是肯定答案,醫師就不會再另外使用器材檢查。
▲23年後才發現,避孕器仍在吳女體內。(圖/翻攝自梨視頻)
事後吳女家人和當地政府進行協調,但當地政府只願意賠償2、3萬元,還說之後若開黨委會也不確定是否能批准下來。對此,吳女女兒表示,多年前媽媽為了生第二胎不停跑醫院、吃藥,花的錢都不只2、3萬,「這個協商和沒協商一樣」。當地副鎮長則說,事情已經過去太久,現在接到吳女家人的訴求,只能先進行調解補償,但對方要求賠償20萬元,這無法辦到。目前此事仍有待進一步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