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若羽/台北報導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一名林姓教授今年七月遭媒體披露,與小10歲陳姓男研究生傳出師生戀,又因女方擔任研究生口試委員,被知情師生質疑公私不分。後續校方對投訴內容進行查證,並按規定送教評會處理,今(17日)決議給予該教授書面告誡,並停止系上經費補助1年等。
▲北科大一名女教授傳與學生熱戀,教評會決議對其給予書面告誡,並停止系上經費補助1年等。(圖/記者陳弋攝影)
據了解,遭投訴的林姓教授被學生暱稱為「正妹教授」,而陳姓學生在她的實驗室工作。林姓教授被質疑帶陳男出國,編列費用當作其薪水,加上她也是陳姓研究生的口試委員之一,被知情師生批評公私不分、有違校園倫理。
北科大後續依規定送教評會處理,表示按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7條規定,教師不得與有指導關係之學生發展違反專業倫理之關係,學校教師聘約第12條亦明訂「教師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時,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不得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
北科大指出,本案仍屬性平法規範範圍,學校亦已將該媒體報導事件,以檢舉案交學校所設性平會,依性平法之規定程序調查處理,並由性平會依性平法第31條第2項規定,向學校提出調查報告及處理建議,針對行為教師之議處,教評會決議,就違反本校教師聘約部分,給予書面告誡,並停止系上經費補助1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