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 11/24 11:40 發稿 | 12:31 更新判決理由】
女韓粉楊玉如被控在臉書上張貼現任監察院長陳菊,於任職高雄市長期間涉嫌貪汙500億假訊息,一審被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二審高等法院24日宣判,駁回楊女上訴,全案定讞。
▲楊女始終未認罪,一審被判拘役50天,二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法官認為,楊女確實張貼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文章,且有散布於眾意圖,顯具誹謗惡意,不應其為家庭主婦,或在後取得身心障礙證明而得免責,因此上訴無理由,予以駁回。
民事部分,一審楊女被判賠25萬元,並需在臉書上公開道歉,二審法官考量,該貼文僅持續不到1天時間,且25萬金額過高,改判賠10萬元,需在臉書張貼道歉聲明1日。
陳女被控於8月間,在自己的臉書及挺韓社團內,發文散播陳菊擔任高雄市長期間涉嫌貪汙500億元,還強調,韓國瑜當總統,才能「把這些人送到大牢關」,至於該項消息來源,是「根據調查局官員傳出的消息。」
楊女辯稱,是因為看到有人在臉書上刊登陳菊的貪污事件,一時氣憤才會轉發。卻又在1個月後發文,強調自己因為挺韓,遭到汙衊和委屈,希望陳菊「大人有大量請您放過我」、「您是總統府秘書長蔡英文總統的左右手,台灣不能沒有您們的」。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楊女的貼文確實足以毀人名譽,且完全沒經過查證,考量楊女始終否認犯罪,且未達成和解,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