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藝人丁小芹因為販賣假名牌包,收了錢不出貨,詐騙12名買家共17萬元,最高法院依加重詐欺取財罪判刑2年6月定讞,原本預計25日上午10時報到發監執行,但丁小芹無故未到,新北地檢署目前已經簽發拘票,若丁小芹仍不到案,從警方拿到拘票起算,若7天後仍無法拘提丁小芹到案,只要拘票時效一過,丁小芹將被地檢署發布通緝。
▲只要拘票時效一過,丁小芹將被地檢署發布通緝。(圖/資料畫面)
據了解,丁小芹原本預計25日上午10時應該入監服刑,但一早丁小芹並未出現在新北地檢署,直到中午時又傳出,丁小芹以「身體不適」要請假,但地檢署並不准假,並下最後通牒,依照規定25日17:00前,若丁小芹仍無故未到,將依法定程序拘提。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依照規定,26日上午針對丁小芹簽發拘票,由於丁小芹戶籍地址在新北,通訊地址在台北,不排除檢方將對2地點同步簽發拘票,從警方拿到拘票起算,若7天後仍無法拘提丁小芹到案,只要拘票時效一過,丁小芹將被地檢署發布通緝。
有知情人士表示,丁小芹若遭警方拘提到案,會先在轄區警分局製作筆錄後押解歸案,由於丁小芹是公眾人物,若她不想如此狼狽遭拘提,丁小芹應會選擇自行至地檢署歸案的成分較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