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張家寧報導
台北一名60多歲的張姓富商結婚多年,和妻子育有孩子,不料,他卻在前年間和鄭姓女酒商發展出婚外情,兩人還多次透過訊息調情,直到被兒子發現整件事才因此曝光,其妻子去年3月間和張男協議離婚,並要求賠償300萬元。針對此案,台北地院近日判決出爐,張男、鄭女應連帶賠償40萬元。
▲富商發展婚外情被兒子抓包。(示意圖/攝影者Spy Shop, flickr CC License)
判決指出,由於張男在內湖、淡水等處都有住宅,兒子前年間在淡水家中使用電腦時,偶然發現存有LINE對話記錄的資料夾,點開一看才發現父親和另一名女子多次透過英文訊息對話,且內容足以顯示兩人交情匪淺,相當曖昧。
訊息內容包括「Someone not only scream with relief but trembling like a leaf in winter time...(某人不止愉悅地尖叫,還顫抖的像冬天的樹葉)」,鄭女見狀則回應「Gimme pls...(拜託給我...)」等語。後來,張男前妻楊女也查出丈夫前年在酒店、飯店的消費紀錄,氣得提告侵害元配配偶權,要求2人賠償300萬元。
對此,張男、鄭女辯稱,對話記錄不足以證明兩人真有越矩行為,且楊女是以侵害隱私權方式取得,要求法院駁回。對此,法官審酌認為,張男兒子用自家電腦發現對話不算侵犯隱私,且對話完全沒有經過改造,認定2人侵害楊女配偶權,應連帶賠償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