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黃韻璇報導
賣淫、買春屢見不鮮,每個國家多少都藏有一些人違法的場所,不過若是買春時發生爭執,甚至要動用到警察出面,場面恐怕就沒這麼好看,一名男子到「按摩店」叫小姐,付的價位是30分鐘,不過10分鐘後卻被趕下床,讓他相當憤怒。
據馬來西亞《中國報》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柬埔寨,一名男子週四到柬埔寨金邊市棉芷區的一家按摩店,不過這間並不是正規按摩店,而是包含一些「特殊服務」,男子以20美元(約570元新台幣)的價格,和店內一位小姐達成交易。
▲男子買春發生爭執。(示意圖/資料照)
兩人發生關係才不到10分鐘,就被女子以「時間到」為由趕下床,男子不滿開始和對方發生爭執,沒想到該名小姐居然叫來店內4名同夥,與男子大打出手,雙方吵得不可開交,不過女方的說法卻完全不一樣。
女子表示男子花大約台幣210元按摩半小時,時間到了之後男子想延長時間,不過被她拒絕,她準備找錢時男子卻拿手機偷拍她,她立刻阻止,沒想到男子竟動手打人,甚至還打門外的保全,最後整起事件雙方以和解收場,但事實究竟如何恐怕只有當事人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