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若羽/綜合報導
因應國際疫情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秋冬防疫專案,自12月1日起,民眾進入8大類場所,包括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機構等應全程配戴口罩,違者可開罰3,000元至15,000元罰鍰。究竟有哪些場所被列其中?台中市衛生局特別製作9張圖表,幫助民眾一次看懂。
▲台中市衛生局整理8大場所,提醒民眾進入應全程配戴口罩。(全文圖片均由台中市衛生局授權提供)
✎醫療照護
含診所、醫院及人口密集機構,包括一般護理之家、產後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長照服務機構、榮譽國民之家、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精神復健機構、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托嬰中心等。
✎大眾運輸
高速鐵路、台鐵、捷運、國道及公路客運、市區公車及計程車等之車廂及場站、海空運航班及航站等。
✎生活消費
商場(購物中心)、百貨商場、室內零售市場、超級市場、展覽場、傢俱展示販售場、零售商店等。
✎教育學習
圖書館、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訓練班、K書中心等。
✎觀展觀賽
電影片映演場所如戲院、電影院、集會堂、體育館、活動中心、展演場所如音樂廳、表演廳、博物館、美術館、陳列館、史蹟資料館、紀念館及其他類似場所、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遊樂園、專營兒童遊戲場等。
✎休閒娛樂
郵輪、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指壓按摩場所、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等)、視聽歌唱場所(KTV等)、理容院如觀光理髮、視聽理容等、健身休閒中心含提供指壓、三溫暖等設備之美容瘦身場所、撞球場、保齡球館、健身中心(含國民運動中心)、室內螢幕式高爾夫練習場、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
✎宗教祭祀
寺廟、教堂(含教會禮拜)、殯儀館之禮廳及靈堂、骨灰(骸)存放設施及其他類似場所。
✎洽公單位
銀行、證券期貨商、保險公司、信用合作社、郵局、電信公司及有線電信公司等營業場所、農漁會信用部、各級政府機關與相關服務場所。
台中市衛生局也於PO文中提醒民眾,為了維護全民健康,日常生活應落實勤洗手、口罩不離身等防疫措施,更多防疫相關訊息也可持續關注官方粉專健康小衛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