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台北市49歲陳姓男子與桃園43歲林姓男子涉嫌替「假檢警詐騙集團」洗錢,今年4月到11月涉及多起案件,刑事局統計被害人多為家庭主婦,且遭詐金額龐大,目前已知的4名主婦中,63歲李女及56歲李女各被騙走一千多萬元,總計損失3000多萬元。
▲警方提供假檢警詐騙手法,提醒民眾注意。(圖/刑事局提供)
刑事局調查,詐騙假公文均是由中國發送,詐騙者冒名台北地檢署「林宗志檢察官」,假稱被害人涉及刑案,必須交出帳號以及提款卡密碼。警方分析涉案資料後,研判屬同一詐欺集團所為,透過人頭帳戶資金流回溯追查,查出陳姓男子等人涉嫌重大。
桃園市一名56歲李姓婦人日前在八德家中接獲假冒板橋分局員警電話,聲稱她的健保卡在一件刑案中被冒用,要求她到超商接收傳真公文,並匯款至指定帳戶資金監管。
詐騙集團取得李婦銀行帳號密碼後,今年3月12日至4月21日共匯款8次,甚至假冒檢察官與李婦面交1次。車手取得贓款後,再交由林姓男子,以交易虛擬貨幣及購買防疫物資等方式將贓款轉出至境外。被害人中,56歲李姓女子被騙走千萬元,另蔡姓女子被騙走600多萬,還有43歲黃姓女子300多萬,4人都是家庭主婦,平時少與外界接觸。
刑事局依資金流向追查,分別於6月11日、11月3日和16日發動3波逮捕行動,帶回陳姓男子、林姓男子等18嫌,依違反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新竹、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