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昱菫、張德生/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鄭姓小姐氣憤控訴,遭到陌生人闖屋,12月1日中午,鄭小姐透過住家的監視器發現,有一大群人突然闖進家中,後來才知道他們是北院民事執行處人員和債權人。不過讓鄭小姐不能接受的是,他們沒先通知就擅自闖屋,對此法院解釋,不事先告知,是擔心債務人會脫產,所以才會依法會同警察和鎖匠開門,並沒有違法。
▲一名鄭姓小姐控訴,遭到陌生人闖屋。
透過家裡客廳的智能攝影機一看,怎麼有一大群不認識的陌生人強行入侵住家,不只在客廳閒晃還進到房間裡面查看,住戶一看這畫面真的是嚇壞了。
投訴人:「我看到一群人進來,我非常非常害怕,因為我真的不知道這些人是誰,哪怕是警察,可是現在詐騙這麼多,我怎麼知道你是真的警察,是真的法院的人,我都不知道。」
原來當天一共8個人,2名穿制服的警察,3名法院民事執行處人員以及3名債權人,鄭小姐事後才知道這是法院在執行。
▲法院突襲執行,其中有2名警察、3名法院人員、3名債權人。
確認資產貼上封條,完成扣押任務,警察和法院人員這才離開,但是當鄭小姐趕回家時,3名債權人還在他家樓下。
投訴人:「我趕回來的時候樓下下面只有討債公司,我當下要再報警,請警察再來一趟的時候,警察不過來,他說你這個就是合法的行為,我真的覺得太恐怖了,現在我跟我媽我都沒有辦法睡覺。」
原來鄭小姐在外欠債163萬,和債權人協商,按照法院的執行命令,每個月留下6萬多的薪水當家用,剩下的拿去還債,沒想到法院竟然沒有預告通知就上門。
▲法院執行命令,扣除薪水6萬元,剩餘還債。
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黃珮禎:「這一個案子,債權人聲請是執行動產,那因為動產有可移動性,那如果事先通知債務人的話,可能就會有移動動產,或者是隱匿動產的狀況。」
▲地方法院行政庭長表示,若事先通知債務人的話,就會有移動動產的可能性。
法院解釋是為了預防脫產才沒有先通知,強調一切都是依法行事,但這樣突襲式上門,卻讓有誠意協商清還債務的鄭小姐難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