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廖俐惠報導
中國浙江省一名老闆在1990年代於上海買了6棟別墅,且一次付清,只不過他後來因為有事,房子都還沒處理好,就急急忙忙離開上海,留下別墅沒人住。20年過後,這名老闆回到了上海,卻發現其中4棟別墅被偷偷轉賣給了別人,讓他相當不滿,一狀告上法院。
▲秦老闆在上海買了6棟別墅。(圖/翻攝自網易新聞)
根據《網易》新聞報導,浙江人秦老闆在1990年代於上海買了6棟別墅,且一次付清276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200萬元),結果秦老闆因生意失敗,匆忙離開上海,其中2棟別墅過戶給了員工,另外4棟別墅因來不及辦理手續,因此就閒置空屋在上海。
▲▼秦老闆一次付清了276萬人民幣。(圖/翻攝自看看新聞)
可沒想到約20年過後,2013年秦老闆想到自己在上海還有房子,回到上海後卻發現,眼前的別墅全變了調,雖然是同一個地點,但房屋已經出現變化。秦老闆:「房子裡面都有人住,房子外貌變了,位置就這個位置。」
秦老闆這才發現,原來房地產公司在他不在上海的期間,偷偷將房子轉賣給其他人。經過了20年,如今房價至少增長了6、7倍,一平方公尺市值從人民幣3000元(約新台幣1萬200萬),到人民幣1.6萬至2.1萬(約新台幣6萬8至9萬)。
▲秦老闆回到原址發現,4棟別墅全都變了調。(圖/翻攝自看看新聞)
秦老闆一狀將房產公司告上法院,希望能得到賠償。一審法官認為,房產公司有疏失,4棟別墅需要賠償秦老闆122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5296萬元),判決房產公司敗訴。房產公司不服再上訴,二審卻出現截然不同的判決,法官認為,秦老闆也存有重大失誤,因此判秦老闆只能拿到150萬人民幣,兩次判決差了1000多萬。
▲檢方指出,一、二審的判決出現變化。(圖/翻攝自看看新聞)
這下換秦老闆不滿了,再次上訴,檢方也認為「從建設公司的角度來講,沒有進行告知,就把系爭的四套別墅都出售給了案外人」,認為二審法院的判決完全忽略了建設房產公司的錯誤,加上法院的判決書中判決理由和判決結果出現矛盾,因此檢方進行抗訴。最後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再審,採納檢方說法,撤銷二審判決,恢復一 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