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某分局一名已婚派出所巡佐,過去就有騷擾同派出所女同仁的紀錄,而在今年3月間,又看上同所另名資歷較稚嫩的女警,多次邀約對方吃飯、出遊,女警深怕工作上被刁難,只好勉強赴約,沒想到,巡佐竟將女警帶往摩鐵,還點了紅酒助興,過程中伸手摟腰、摸腿性騷女警,女警事後傳訊息向同事求救後,才得以脫身,事後也向該名巡佐提告,後續以12萬元達成和解,而轄區分局聞訊,也立即將巡佐調地記過處分。
據悉,該名巡佐現年49歲,事發前在該派出所服務已有4年多時間,自恃與地方人士熟識,時常遲到早退,服勤狀況不正常,去年間便曾對一名派出所女同仁伸出狼爪,襲臀性騷擾對方,邀約對方泡溫泉不成,竟開始在業務上處處刁難女警。
而在今年3月間,該名巡佐轉移目標到從警2年多的另名女警身上,數度邀約女警吃飯、出遊,而女警深怕拒絕的話,工作上會被刁難,因此勉強赴約,與對方同遊北海岸,沒想到,巡佐事後再度約她吃宵夜,並邀約續攤唱KTV,卻將對方載往摩鐵,一進到房間,巡佐便伸出狼爪,摟腰、撫摸女警大腿,嚇得女警連連閃避,後續趁巡佐如廁時,傳訊向同事求援,並堅持離開,巡佐這才載著女警返家。
女警隔天不甘受辱,向所長控訴巡佐的惡行,並向巡佐提告性騷擾,該所所長依程序向上呈報後,分局長官震怒,隨即要求調查,經查證,發現該名巡佐坦承與女警同上摩鐵,但否認性騷,事後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將該名巡佐記過1次並調地處分;至於女警則以12萬元,與巡佐達成和解。
▲新北市某分局傳出巡佐性騷女同仁的事件。(圖/翻攝畫面)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