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陳小姐替乾媽抱不平!她說10月份乾媽到朋友家烤肉,被朋友的兒子偷走提款卡,因為老人家記性不好,密碼就寫在提款卡背面,結果戶頭內2萬多元被盜領光,到轄區新埔分局褒忠派出所報案,不但沒開三聯單,員警還一直勸他們和解,把錢拿回來就好,但兩個月過去,偷錢的男子還了7500元就消失,讓陳小姐覺得自己被警察耍得團團轉。
▲陳小姐替乾媽抱不平,上網PO文指控。(圖/記者羅欣怡攝影)
陳小姐說,10月1日乾媽受朋友的邀請前往家中烤肉聚餐,隨手就將包包放在地上,但要走的時候發現包包拉鍊被打開,放提款卡的小錢包不見了,過幾天刷本子才發現戶頭裡存著老公留下的半俸存款22900元被分成4次盜領光,請警方協助調閱超商監視器畫面,發現盜領存款的人就是朋友的兒子。
▲▼員警告知有拿回部分存款就不能提告,陳小姐指控派出所吃案。(圖/翻攝自臉書《新竹大小事》)
陳小姐立刻帶著乾媽到新埔分局褒忠派出所報案,但派出所推拖拉,勸他們「既然都認識,要不要談談看,把錢拿回來」,之後雙方協議分期還款,對方還了7500元人就失聯,陳小姐氣得要提告,反被員警回「只要妳有拿到還款,不管多少錢就是和解,不能告對方」讓陳小姐覺得自己被警察耍得團團轉。
▲盜領的張姓男子還完7500元後,傳了這封簡訊人就失聯。(圖/當事人陳小姐提供)
陳小姐說,眼看乾媽每個月唯一的生活費被盜領,還被對方拿去辦新手機、繳清積欠的房租,乾媽反而要拖著病體去工地打工賺錢養活自己,她就一肚子火,她把整個過程PO上臉書《新竹大小事》要網友評評理,網友同仇敵愾的說「這就是吃案啊」、「明顯有瑕疵,投訴是唯一的出路」、「找民代幫忙。」
針對陳小姐指控,新埔分局長楊宗昆指出,陳小姐的乾媽當天是去堂姐家,偷包的男子和陳小姐的乾媽屬親屬關係,親屬間的偷竊行為屬告訴乃論,而非公訴罪,要不要提告都得由當事人提出。10月5日報案當天,派出所員警也有向陳小姐說明,可能是雙方溝通上有落差,才會造成誤解,目前也已經受理當事人報案,持續後續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