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衛生局日前函文解釋,同性伴侶也可簽手術同意書,但社民黨立委參選人苗博雅今(23)日對此表示,仍有兩大問題無解,同性伴侶「很可能看得到吃不到」。
衛生福利部根據《醫療法》說明,只要病人口頭確定或簽名確認誰是「關係人」,「關係人」就可以代替其簽署手術或麻醉同意書,而「同性伴侶」也包括在關係人內。苗博雅解釋,若病患失去意識,無法證明同性伴侶的身份,緊急醫療代理同意權也無法由同性伴侶行使。
她認為,緊急醫療同意權通常是在病患陷入昏迷、迫於無奈,才由他人代為同意,若還能簽名、說話確認誰是同性伴侶,「那就由病患自己做醫療決定就好了」。
另外,她也指出,「關係人」的順位在最後一位,遠遠比不上「配偶」的優先順位。若病患失去意識,而親屬間的醫療決定不同時,相守數十載的同性伴侶的決定權,可能排在十幾年沒聯絡的兄弟姐妹之後。(整理:實習編輯楊天佑)
▲社民黨立委參選人苗博雅臉書全文。(圖/翻攝自苗博雅臉書)
▲社會民主黨台北市立委參選人苗博雅。(圖/翻攝自苗博雅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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