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李艾庭報導
高雄一名男子阿國(化名)2019年4月在網路上認識一名年輕女孩小花(化名),對方自稱18歲,為了存錢念大學才下海,阿國不疑有他,便和小花以1萬元進行性交易,沒想到結束後,他意外發現根本是場騙局,還讓自己吃上官司。
▲阿國和小花進行性交易,事後發現自己被騙。(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阿國2019年4月底在網站「甜心寶貝包養網」上,認識一名自稱18歲的女孩小花,小花說自己就讀高職,以需要存錢唸大學為由,希望和他相約進行性交易,他當時便不疑有他答應。
兩人完事後,阿國為了求證自己有沒有被騙,便趁小花洗澡時偷翻錢包,查看有沒有學生證,沒想到卻意外發現小花的身分證,而上面寫著小花93年生,也就是說,小花根本未成年。
事後阿國因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1條第1項之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嫌,吃上官司。阿國辯稱,因小花當時有化妝、塗口紅、擦香水、穿高跟鞋,打扮成熟,他才會信以為真,根本不知道小花未成年。
由於小花在甜心寶貝包養網刊登的照片,不僅化妝,穿著低胸上衣,打扮、身材幾近成年人,實在不易令人察覺尚未滿18歲。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相信阿國說法,諭知無罪。檢方不服判決上訴,今年12月初結果出爐,高雄高分院審理後還是將上訴駁回,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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