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12/16 21:36 發稿 | 23:14 更新:新增影音 】
位在新北市八里的加利科技公司,負責人林明進被控自中國進口非醫療口罩,混充國家隊實名制口罩販售,大賺價差3400萬餘元,甚至還放話「要進口爛熔噴布打擊同業,弄崩市場」,15日遭士林地檢署依醫療法等罪起訴;而林明進遭起訴後,一改過往大方回應記者的態度,接受媒體採訪時,僅表示「一切交給司法處理」後,便不願再多談。
▲林明進在起訴後遇上媒體,僅低調回應「一切交給司法處理」(資料照/記者游承霖攝影)
士林地檢署將林明進依法起訴的罪名包括,違反藥事法第84條第1項,未經核准擅自製造醫療器材罪;刑法第255條1項,虛偽標記商品原產國罪,以及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等罪。另林明進的加利科技公司、特建企業有限公司也被依違反藥事法第87條規定,科以罰金。
根據藥事法第87條,犯第82條至第86條之罪者,除依各該條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法人或自然人亦科以各該條10倍以下罰金。
意即,林明進與2家公司的行為,犯的是藥事法第84條,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最重共2000萬元,再依87條規定乘以10倍,將面臨最重2億元罰金。
▲檢調查出,加利科技林明進知道中國進口口罩品質不佳,卻執意進口,要中國業者不用怕。(圖/翻攝畫面)
寧願冒鉅額罰金風險,卻還是要犯案,檢調追查其動機時,在林明進與中國廠商的對話紀錄中發現,林明進明知中國熔噴布品質不穩定,卻根本不以為意,還告訴廠商「要進口爛熔噴布打擊同業,弄崩市場」。
而當廠商擔心萬一被抽查時怎麼辦,林明進不但表示非醫用口罩不會被查,更強調「反正我能交政府,不怕」,要求廠商在口罩上打上「Carry mask」鋼印,他再改裝成國家隊代碼「11」。
而有媒體,前往位於新北市八里的加利公司時,女員工起初要求媒體離開,表示不願受訪,在媒體追問下,林明進這才開口表示「一切交給司法處理」,其餘則不願多談。
▲林明進遭起訴後,面對媒體一改過去大方受訪態度,僅低調回應8個字。(資料照/記者游承霖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