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藍詩孟報導
高雄一名黃姓男子今年3月和老婆吃完薑母鴨後騎車返家,被員警攔查進行酒測,但男子連續吹了23次氣都失敗,讓員警認為他故意不配合,當場開出18萬的拒測單,男子則反駁自己是因為肺部纖維化的關係,無法大力吐氣,並非故意鬧事,因此向地方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最後法官判定,撤銷男子的罰單,全因值勤員警少做了這一件事!
▲薑母鴨通常都會加一些米酒提味,也容易讓人喝完渾身酒氣。(示意圖/資料照)
判決出書指出,黃姓男子當時騎車載老婆行經鳳山區中崙二路時,被員警發現未戴安全帽,上前攔查;員警表示,靠近黃男後,明顯聞出他身上有酒味,詢問黃男是否飲酒,黃男則坦承「一點點,我吃薑母鴨」,因此在提供礦泉水給黃男漱口後,員警就拿出酒測器要檢驗黃男的酒精濃度。
不過黃男多次吹氣,酒測數值卻遲遲未成功顯示,讓值勤員警質疑黃男「都沒有吹」,而黃男則反駁是「酒測器有問題」,要求員警換一個新的,但員警認為是黃男不配合,在第23次吹氣失敗後,對黃男開出新台幣18萬元的拒絕酒測罰單,並吊銷黃男駕照,3年內不得考領。
▲男子吹氣23次都失敗,被員警開出拒測罰單。(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黃男收到罰單後相當氣憤,訴願被駁回又向高雄地院提出交通裁決的行政訴訟;出庭時,黃男拿出就醫證明,表示自己有多年的高血壓病史及肺纖維化,因此肺活量沒辦法和正常人一樣,現場也有跟員警反映,自己真的有吹氣,認為是酒測器異常的問題,但員警不理會,並非他故意拒測。
最後法官判決,撤銷男子的罰單,表示按照法規規定,若當事人拒測或是無法吹氣,員警應將人送由受委託醫療院所或檢驗機構抽血,做血液的酒精濃度檢測,但員警當時並沒有這樣做,而是直接開出罰單,因此法官判定開罰有誤,撤銷原處分,男子不必繳交罰金,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