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一句沒監視器就想打發?家屬怒控便宜行事 三重警回應了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陳姓女子,日前騎車上班途中,行經三重區重新橋時,發生車禍造成頭部受傷,一度住進加護病房,所幸經治療後,目前已返家休養,家屬事後透過臉書社群期盼網友能提供行車紀錄器,還原真相,並指控處理員警消極回應「並無監視器」,對此,三重警方坦言,當初與家屬溝通上的確有誤會,該處確實有監視器,但主要用途為「車牌辨識」,因此並未拍攝到車禍當下狀況,而目前也根據家屬提供的3個車牌,通知車主到案,將進一步釐清,這整起車禍究竟是自撞還是與人發生擦撞,此外,也將對該名承辦員警進行調查,檢討疏失及行政懲處。

▲陳女所騎乘的機車。(圖/翻攝畫面)

據悉,29歲陳姓女子,本(12)月10日上午8時許,從新莊住處騎車上班,途經三重區重新橋時,才剛上橋不久,便不明原因發生交通事故,導致她頭部受到重擊,一度住進北市馬偕醫院加護病房,經送醫搶救後,現已返家休養。

▲警方到場釐清車禍事故原因。(圖/翻攝畫面)

家屬不滿處理員警起初表示,「監視器沒安裝電線」、「現場沒監視器」等語,認為可以接受陳女是自摔或自撞,但無法接受員警想便宜行事,於是自行展開調查自行比對出3個可能與陳女發生擦撞的車號,提供給警方。

▲警方坦言溝通上有誤會,該支監視器是主要負責做「車牌辨識」用的,因此並未拍下車禍事故狀況。(圖/翻攝畫面)

對此,三重警方坦言,當下員警的確與家屬溝通上有些誤會,現場的確有監視器,但主要用途為「車牌辨識」,拍攝的範圍較小,因此並未拍攝到全景,還原交通事故當下狀況。

▲陳女所騎乘的機車。(圖/翻攝畫面)

三重警方也表示,根據家屬提供的3個車牌,目前已通知其中一名家住萬華的車主前來製作訪談筆錄,初步了解,該名車主當時騎在陳女前方,僅聽到碰撞聲,並未與其發生碰撞;警方目前也已通知另名住在板橋的車主前來製作筆錄,並嘗試連絡一名車籍在台南的民眾當中。

▲陳女所騎乘的機車。(圖/翻攝畫面)

警方近日也將親自派員前往陳女家中問候,並製作筆錄,釐清這整起車禍究竟是自撞還是與人發生擦撞。三重警方指出,當時處理同仁回應草率,本分局已進行調查,並檢討疏失及行政懲處。

▲家屬請臉書社團版主代轉發貼文,期盼民眾提供行車紀錄器畫面還原真相。(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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