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弋/台北報導【 12/22 14:21 發稿 | 17:06 更新:新增影音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近公布一起機上群聚事件,案760、765、766三名貨機機師先後確診,其中感染源案765(外籍機師)進入我國境內又傳給女性友人(案771),且疫調時未誠實告知接觸史及活動史,指揮中心強調依法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指揮中心表示,案765紐西蘭機師12月8日至12日曾在北部趴趴走,面對疫調卻稱「記不起來」。(示意圖/記者陳弋攝影)
據了解,案765是一名機長,在飛航過程中不斷咳嗽,原本覺得是空氣乾燥所致,當時沒有人勸他戴上口罩,不幸導致案760和案766也染疫,釀成一起航空器的群聚事件。沒想到禍不單行,案765在入境後的12月4日到7日為入境後3天居家檢疫期雖沒違規外出,但8日起不算居家檢疫,還是可以外出,在這段期間他感染了台籍親密友人,讓我國連續253天無本土病例的紀錄破功。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2)日公布國內新增1例COVID-19本土病例(案771),為今年12月20日公布的外國機師案765友人(30多歲女性)。由於案765疫調時表示無法回想確切活動史,且沒說出曾與案771接觸,12月21日經警政單位調查案765活動軌跡,發現他曾在12月7日至12日間和案771密切往來,故列為接觸者,同日由衛生單位安排採檢,在今日確診。
指揮中心表示,為釐清這位外籍機師12月8日至12日間的活動史和接觸者,經衛生、警政單位密切調查個案活動軌跡發現,個案在上述期間曾有「多處公共場所」活動史。
▲防疫指揮官陳時中表示,案765紐西蘭機師12月8日至12日曾在北部趴趴走,面對疫調卻稱「記不起來」。(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說明,針對案765於疫調時未誠實告知接觸史及活動史,恐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規定,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相關檢驗、調查及處置;如確有拒絕、規避或妨礙之情事,衛生單位可依同法第67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新台幣6萬至30萬元罰鍰。
目前衛生單位已掌握案771接觸者共167人,其中13人列居家隔離,154人列自主健康管理,將全數安排採檢(21人檢驗中,146人待採檢),衛生單位已針對案771工作單位等公共區域進行消毒;另針對航空器群聚案,已採檢87人,其中3人確診(案760、765、766),78人檢驗陰性,6人檢驗中,10人待採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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