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台南檢舉達人「蘇大媽」蘇寶蘭2018年間,因不滿台南一復健診所拒絕其掛號,在診所內拍攝醫師為其他病患治療過程,還咆哮、謾罵其他病患,被最高法院依違反醫療法「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1000元。蘇大媽接獲檢方執行通知,今(23)日下午到台南地檢署執行科執行,但她說自己財務有困難,聲請分3期繳清罰款,今天支付5萬元後獲釋。
▲「蘇大媽」先才前因濫用檢舉1480件,被判刑8月。(資料照/翻攝畫面)
蘇大媽今日下午2點左右到南檢報導,但她對判決結果仍相當不滿,因此易科罰金程序一直拖到晚上7點才完成,檢方同意她分3期繳清罰款,今天支付5萬元,剩下的罰金再分兩個月,付清10萬1000元。蘇大媽支付5萬元後離開。
另外,蘇大媽22日也到台南地檢署按鈴控告,檢方受理後,蘇女花了數小時陳述內容,但檢察官還要進一步釐清她控告的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