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辰彥/綜合報導中國湖南省洪江市法院23日審裡一起竊盜案,被告向某因為多次竊盜,被法院判有期徒刑8個月,並罰金1000元人民幣。▲檳榔攤。(示意圖/三立新聞網)向某在2020年4月至5月期間,先後4次在洪江市安江鎮趁人不備,竊取檳榔攤檳榔共5包,價值約165人民幣。法院判決書上表示,向某是故意犯罪有案在身,在服完刑期5年內再犯,屬於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並不因為所竊取財物價值、金額不高而對其行為寬縱。法官認為,2年內竊盜3次以上者,認定為多次竊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