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高雄報導
今年3月間,高雄一名林姓攤商,跟王姓男子爭風吃醋,之後雙方相約談判輸贏,林男找了友人阿強(化名)幫忙,不料當阿強跟王男發生扭打衝突時,林男趁隙近距離開槍,結果子彈貫穿王男右手臂後,卻直接射進阿強身體,導致阿強失血休克死亡。案經高雄地院審理,認為林男涉犯殺人不確定故意,因此依殺人等罪,判他19年6月徒刑,可上訴。
▲2男爭風吃醋,子彈竟誤擊友人致死。(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林男因跟王男爭風吃醋,今年3月底,雙方約在高雄鳳山鳳翔公園談判,林男找來阿強助陣。2方碰面時,阿強衝上前跟王男扭打,林男也加入鬥毆,並趁阿強跟王男纏鬥時,朝王男身體近距離開槍,不料子彈打中王的右前臂,貫穿後又射入阿強左後背,穿透肋骨、肺部、胸主動脈等,最後卡在右鎖骨下。警方獲報之後,循線將林男逮捕。
▲2男爭風吃醋,子彈竟誤擊友人致死。(圖/翻攝畫面)
法院審理時,林男辯稱是互相搶槍時「走火」,否認持槍射擊王男、導致阿強死亡,但法院調查後認為,子彈是由高往低射出,依常理若是搶奪、必會將槍口撥離,所以不採信林男說法,另外,阿強受傷後,林男卻沒有立即通報救護,有殺人不確定故意。因林男拒認殺人罪,加上阿強家屬也要求重判,因此依法判林男持有槍枝罪判刑4年、殺人罪部分判刑16年,褫奪公權8年,應執行1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