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古代國庫的錢歸戶部管,皇帝說了不算,皇帝要動用國庫裡的錢,必須先跟大臣們打商量,要是群臣反對,戶部尚書硬是不給,皇帝也無可奈何。
▲銅錢、五帝錢。(圖/翻攝自微博)
皇帝有自己的私房錢叫內帑,內帑則完全是皇帝私人的錢,不管怎麼花,都不用跟任何人打招呼。並且代代相傳,新皇帝登基時,繼續上代皇帝江山的同時,連皇銀內帑也一併繼承,每代或增或減,一般存放在內庫。那麼皇帝的小金庫裡的錢又是從哪裡來的呢?有時候皇帝還會增加一些特別的稅收,收入全部歸入內孥,內孥有專門的機構管理,一般都是太監替皇帝打點。國家如果要動用內孥要經過皇帝同意,而且事後要歸還。
皇帝也有私房錢,早在西漢時,有規定國家財政來源於田賦、14歲以上徵收成年人的人頭稅、賣官鬻爵的收入、鹽鐵專賣的收入,而像土貢、山澤園池的出產、關稅酒稅的收入是歸皇家所有。另有規定14歲以下未成年人也要交人頭稅,叫做口錢,每年23文,其中的20文歸皇家,3文歸國家。
也就是說,皇帝的私房錢實際是來自於自3歲到14歲孩子的口錢,據歷史記載曾有大臣上奏皇帝說,有些人家因為交不起孩子的口錢,孩子一生下來就被掐死了,表面來看一個孩子一年23文錢似乎並不多,不至於把自己親生的孩子活活掐死,但實際情況卻不是簡單的原來每個孩子每年23文,這23文是上面的規定,實際上執行起來下面卻在一年中多次徵收,再加上地方的種種附加,數額早已經是規定的數倍。漢武帝把孩子的人頭稅從7歲提前到3歲,而在下面徵收卻常常是從孩子落地就開始,因此,孩子人頭稅造成了民間大量的殺嬰現象,可見漢朝皇帝的小金庫是血跡斑斑。此後的朝代基本也是這個樣子。
宋太祖趙匡胤則設立了封樁庫,將每年節餘的國家財政放到內庫裡,起初是作為用來應付國家突發事件的國家財政準備金的,後來逐漸的變了性質,成了皇帝自己的小金庫。宋朝是個多災多難的王朝,宋真宗趙恆經常要拿出私房錢暫借國家之用,後來為了避免麻煩乾脆直接規定:每年無償借給三司60萬。不過還的時候不能有假銀子,為了保密,規定不得將金庫的數額對外公佈,違者斬!
▲錢幣(圖/資料照)
在製度相對比較健全的明清兩代,都有內庫和戶部的區分,內庫掌管的皇帝的錢財,來源是京郊的皇田、皇帝下令收取的部分稅金還有一些抄家收入等。收入皇帝自己的私房錢。清朝成立的內務府,專門管理皇室的財政,與戶部保持獨立,不過戶部每年都得像內務府提供10萬兩銀子,並規定皇帝無權要求戶部直接給他撥款。可是如果皇帝小金庫沒了錢怎麼辦呢,於是又出現了議罪銀。
議罪銀,是清朝乾隆年間由和珅提議設立的一項以錢頂罪的製度,即根據官員犯罪情節的輕重以多少不一的銀子來免除一定的刑罰,此法出台後,立即受到貪官污吏的歡迎,同時也招致一些直吏的質疑。應該說,議罪銀製度的實施,使乾隆皇帝的錢包鼓了起來,解決了他個人的財政危機。但同時,也加速了那些貪官們斂財的力度和速度,加深了清王朝腐敗的速度。
不過,天下是皇家的天下,所以就避免不了皇帝會把手伸國庫中,把國庫的錢財變為皇家私有。慈禧曾違反規定向戶部要錢修建頤和園並挪用北洋海軍軍費,其後果大家都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