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劉姓男子,去年1月間過世後,他的兒子認為黃姓母親早在2007年就拋夫棄子離家出走,此外,母親婚後只讓終年臥病在床的父親吃白飯、睡沙發,對父親有重大虐待、侮辱情事,因此向法院提出確認繼承權不存在訴訟,新北地院審理後,判定黃女繼承權不存在。
劉男的兒子主張,母親在2007年間離家出走後,10多年來未聯絡,父親苦苦等候母親歸來,卻不見她回心轉意,此外,父親在2011年曾訴請離婚,起訴狀中指出,母親只讓父親吃白飯、睡客廳沙發、更將父親的薪水所得與殘障津貼占為己有,導致父親每月只有1500元買早餐,母親甚至棄父親而不顧,並放話要將所住的房子賣掉等虐待情事,但由於打官司需要花錢請律師,父親才會因此撤回起訴。
劉男兒子接著說,離婚起訴狀在在表明母親對父親有重大虐待或侮辱情事,而父親更以訴請離婚的方式,打算與母親終止婚姻關係,足以證明父親想剝奪母親基於配偶身分繼承遺產的權利,此外,父親過世前也曾多次提及將來母親不得繼承遺產等語,請求法官確認母親不得繼承父親的遺產;法院審理時,黃女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任何書狀作聲明陳述。
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根據起訴狀與家人證詞,證明黃女對劉男已構成重大虐待,且她從2008年8月出境後,就未曾再返台,10多年來未與劉男聯絡,根據上述情形,已造成劉男精神莫大痛苦,此外,劉男生前也曾明確表示黃女不得繼承遺產,因此判定黃女繼承權不存在。全案可上訴。
▲黃女只讓丈夫睡沙發、吃白飯做出重大虐待、侮辱情事。(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