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楊姓男子因缺錢花用,竟持刀威脅阿嬤到提款機領錢,還逼著阿嬤向鄰居借錢,得手5000元。楊男辯稱,阿嬤沒有呼救,是自願給他錢。不過法官認為,阿嬤見楊男持刀,也僅能配合行事,楊男正值壯年,卻不思正途,連阿嬤都搶,依攜帶凶器強盜罪重判楊男7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楊男缺錢花用,竟持刀逼高齡81歲的阿嬤交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不務正業的楊男早有因向家人要不到錢,攻擊家人的紀錄。2020年6月13日下午,楊男見高齡81歲阿嬤獨自在家,竟以菜刀威脅阿嬤交出手機,發現阿嬤的錢包裡沒錢,又逼著阿嬤向鄰居借錢,得手2000元。
沒想到楊男還不滿足,又強行押著阿嬤到提款機領錢,結果失敗,轉而再逼著阿嬤向鄰居再借錢,又得手3000元。
楊男到案後辯稱,阿嬤沒有呼救也沒有逃跑,顯然是自願向鄰居借錢。不過阿嬤表示,楊男威脅不把錢拿出來就要殺她,她才會照做。
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阿嬤已經高齡81歲,根本無法反抗正值壯年的楊男。看到楊男持刀,害怕楊男真的下手,只得配合,因此不採信楊男的辯詞,痛批楊男不思正途取得財物,連阿嬤都要搶,因此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