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原復會社在2017年經營網站時,刊登林玉婷、黃宜稜撰寫的文章,標題為「2千萬人都驚呆!2017年最多人傳的食安謠言就是他們」,這引起環保人士方儉的不滿,憤而提告,除了向原復會社求償100萬元外,還要登報道歉,一、二審均判他敗訴,可上訴。
過去立委高金素梅與方儉、核工專家賀立維等人指稱,台鹽「減鈉鹽」含有鉀40,且檢出輻射值超標;事後原復會社刊登文章,聲稱方儉等人的言論不實,且為食安謠言製造者,這讓方儉覺得名譽受損,憤而要求對方賠償100萬元,並在報紙上刊登更正及道歉啟事。
▲方儉曾開記者會指出,台鹽三款健康鹽已測出超高輻射,應立即下架(圖/中央社)
高院認為,雖然文章標題使用「食安謠言」四字,但內容卻是透過「Qsearch臉書大數據」計算,挑選出2018年間,社群討論的十大爭議,並將第五名即上訴人於記者會所述,歸類為「過度解讀」,並非指控方儉在記者會上的發言均錯誤或不實。
對此高院法官認為,該文章是以方儉在記者會上的發言做為基礎,提出與他不同的意見陳述,該項意見與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食藥署記者會後所發佈之新聞稿內容,或部分網路媒體之報導大致相同,屬於善意發表的言論,難以構成不法侵害方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