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店區一名28歲陳姓男子,11日深夜開車載朋友到央北二路及啟文路口時,陳男竟直接在大馬路上施放上百發煙火,放完隨即駛離現場,附近住戶睡夢中嚇醒氣得向警方報案。警方獲報後,以車追人,陳男及其友人1小時候就遭警方逮捕,全案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對陳男裁罰。
▲馬路上遺留爆竹殘渣。(圖/翻攝畫面)
▲警方鎖定陳男所駕駛的車輛。(圖/翻攝畫面)
這起事件發生在11日深夜11許,陳男駕駛黑色轎車載21歲巫男夜遊,開到新店央北重劃區內的央北二路與啟文路口時,陳男在馬路直接燃放數百發煙火,不少住戶在睡夢中驚醒,氣得向警方報案。
警方獲報後趕抵時,放煙火的陳男早已逃逸無蹤,現場只剩下爆竹殘渣,警方隨即調閱監視器鎖定陳男車輛,在1個小時後將其逮捕到案。
面對警方偵訊,陳男坦承犯行,他供稱放煙火僅因為「好玩啊」,警方確定同行的巫男沒有涉案,全案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對陳男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