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錯10萬發票多繳6500元稅 台中鐵板燒苦求客人退還

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開錯1張10萬塊發票,店家得多付6500元稅金,這可讓店家急得像熱鍋上螞蟻!開錯發票的是台中市大里1家連鎖鐵板燒業找,13日中午誤開出一張10萬8330元的發票,業者14日立刻在臉書社團〈我是大里人〉上PO文求助,希望客人能拿著開錯的發票回店裡更換,並承諾「免費招待一餐」。

▲開錯10萬發票的連鎖鐵板燒店家,位於大里國光路大明路口,透過臉書社團希望尋回13日中午到店內用餐的發票客人,退還發票。(圖/翻攝畫面)

連鎖鐵板燒業者打烊時,才發現發票金額錯打成10萬8330元,立刻PO上臉書社團,表示13日中午12點53分,幫客人結帳時,失誤將發票金額打成10萬8330元,希望13日中午曾到國光路大明路口鐵板燒用餐的客人,趕緊將發票帶回來重新更換,不過到目前為止,發票主人還沒現身。有網友幫忙計算,算出這張10萬8330元的發票稅金「5%營業稅5000+1.5%營所稅,=6500」,要是追不回來,店家得多付6500元稅金,以一人平均消費單價250元計算,老闆等於虧損26份餐,有網友打趣表示「應該不止要招待一餐吧?」「可能要招待個海陸大餐了吧」。

▲鐵板燒業者錯打發票金額為10萬8330元,網友估算光是稅金就得多繳6500元,因此店家PO文在臉書社團急尋發票主人,承諾將免費招待一餐。(圖/翻攝自臉書社團我是大里人)

若是真的追不回來,國稅局指出,將主動輔導其檢具申請書,並敘明該張統一發票類型、字軌號碼、正確銷售額及存根聯影本,向該營業人所轄稽徵機關申請報備,當期營業稅申報時亦以正確銷售額申報,不僅不用負擔誤開統一發票之高額稅負,也可以免除營業稅法第48條第1項規定之處罰。不過,若店家一年內發生相同違章事實3次以上,就無法免罰。不少網友認為店家可能是「天冷手抖」打錯金額,紛紛留言指出「幫推,祝好運尋獲發票當事人」、「這餐税可貴了」、「好心人快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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