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南報導
17日晚間8點多,有民眾前往台南市安平區永華夜市時,驚見一名身穿紅色外套的女子,身上背著一把長槍在逛大街,嚇得拍照PO網。警方獲報後前往查訪,果然找到這名紅衣女子,經確認身上長槍為買給孩子的玩具步槍,仍被警方依違反社維法移送裁罰。
▲警方獲報到場,果真找到身揹長槍的女子。(圖/翻攝畫面)
身背長槍的51歲陳姓女子向警方供稱,剛帶孩子前往玩具店選購,因價格昂貴怕被偷,所以揹在身上逛夜市,不知道已造成民眾恐慌,為此深感抱歉。
經員警檢視,該把玩具步槍為塑膠製,非氣體動力,填裝塑膠BB彈,初步判斷無殺傷力,因而告誡陳女須將玩具槍帶回家收好,但對於陳女帶著步槍上街行為,仍依社維法規定送交法院裁定。
警方表示,根據社維法第65條規定,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的玩具槍,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8千元以下台幣罰鍰,呼籲民眾勿有類似舉動,以免觸法。
▲雖說只是買給孩子的玩具槍,但因掀起民眾恐慌,仍被警方依社維法裁罰。(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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