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色口罩傳致癌色料?食藥署抽檢100件結果出爐:全合格

生活中心/林彥君報導

先前傳出彩色口罩恐怕含致癌色料,經濟部標檢局、衛福部食藥署自4日啟動市場購樣檢測計畫,今(18)日檢測出爐,食藥署針對市售30件(29家廠商)的有色醫用口罩及標檢局針對82件(71家廠商)的有色非醫用一般口罩進行檢驗「禁用之偶氮色料」及「游離甲醛」二項目,結果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規定。

▲食藥署針對市售的有色醫用口罩及非醫用一般口罩進行檢驗「禁用之偶氮色料」及「游離甲醛」二項目,檢驗結果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規定。(圖/記者簡浩正攝影)

標檢局指出,此次檢測標準是依據國家標準CNS 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檢測「游離甲醛」及「禁用之偶氮色料」。其中,游離甲醛與皮膚直接接觸紡織品限量為75 mg/kg以下,禁用的偶氮色料含量則不得超過30 mg/kg。

此次抽樣的「醫用口罩」,若依製造產地區分,國產品29件;輸入品1件。若依購得通路區分,實體通路25件網購5件。若依適用配戴對象區分,成人用27件;兒童用3件。

而在「非醫用一般口罩」部分,依製造產地區分,國產品20件;輸入品61件;無標示產地1件。若依購得通路區分,實體通路48件;查廠取樣12件;網購22件。若依適用配戴對象區分,成人用61件;兒童用21件。

食藥署提醒,選購醫用口罩,一定要注意是否有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並留意品名、藥商名稱及地址、製造廠名稱及地址、批號,以及製造日期、有效期間。

標檢局則提醒,民眾在購買非醫用一般口罩,同樣要注意商品名稱、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若屬進口商品者,並應標示進口商名稱、電話及地址,以及原產地、製造日期、主要成分,還有數量。

同時,購買時也可以嗅覺檢查,如有刺鼻異味請勿購買,並應詳細閱讀產品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注意使用條件與限制,正確配戴以有效防護。

食藥署與標準局表示,鑑於流行趨勢或廠商為市場區隔,市面上有色口罩的款式及銷售管道趨向多元,為維護消費者安全,將持續辦理口罩標示、流向及品質管理,必要時進行市場購(取)樣檢測,若檢出「禁用之偶氮色料」或「游離甲醛」等有害物質不符合國家標準時,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處理,最高可處以150萬元罰鍰,以確保消費者健康及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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