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周姓男子,日前指控妻子離家長達18年,不僅在外積欠賭債,還在未經過同意的情況下,將房子出售,導致他和4名子女無家可歸,因此心碎向法院訴請離婚。新北地院審理後,由於周妻經通知皆未到庭,也沒有提出任何聲明反駁,加上其次子也證稱,只有在小學時曾接到母親打回來的電話,母親離家後從沒看過她,因此裁准2人離婚。
▲新北地院審理後,裁准2人離婚。(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周男提告主張,他是在1985年2月間結婚,婚後育有4名子女,妻子卻在2002年6月18日無故離家,至今18年都沒有回來,不論是岳父母或親朋好友,都聯絡不上人,自己獨自扶養4名子女,她卻完全不聞不問。
周男說,妻子離家期間在外賭博欠債,經新北地檢署緩起訴處分,但還是經常有不明人士跑來家裡討債,且結婚時,母親購買一間房子並登記在我名下,她卻在未經過我的同意之下將房子出售,導致我和孩子們無家可歸,每天都活在恐懼之中,因此心碎向法院訴請離婚。
新北地院審理後,由於周妻經通知皆未到庭,也沒有提出任何聲明反駁,加上其次子也證稱,只有在小學時曾接到母親打回來的電話,母親離家後從沒看過她,因此裁准2人離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