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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交往後,若個性、生活習慣總是不合,只好以分手收場,但反目變成仇人,可不是良好的發展!新北市一名男子阿中(化名)與女友小美(化名)交往時,感情甜蜜,曾趁著小美睡覺時,偷拍對方的裸露胸部,結果兩人分手後,阿中因為內心憤恨不平,竟將偷拍胸部照片傳給小美媽媽看,讓小美得知後氣得提告求償。
▲阿中趁小美熟睡時偷拍上空裸露照。(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2019年2月至3月期間,阿中與小美交往並且同居,相當甜蜜,某天阿中趁小美睡覺時,偷偷拍下上空裸露照,原本是想要私藏,結果4月時兩人就分手,阿中不滿無法繼續交往,同年7月25日晚間8時許,擅自登入小美臉書後,將偷拍的照片傳給小美媽媽。
小美媽媽看到女兒被偷拍後,立刻告知小美,並決定報警提告。審理此案時,阿星對偷拍、轉傳等犯行坦承不諱,法官勘驗相關證據,包括隨身碟、對話紀錄截圖等,確認阿中犯行。
法官審酌後,認為阿中不滿小美要求分手,採取不理性方式處理感情,罔顧他人隱私,造成小美心理不安、恐懼,但阿中犯後態度尚可等,最後依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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