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印度女性性侵事件頻傳,先前就有名39歲男子以贈送芭樂為由,將一名12歲女童誘騙到家中進行襲胸、撫摸身體等行為。沒想到此案近日審理時,法官卻以「男子沒有脫掉女童衣服」,只是隔著衣服觸碰女童為由。裁定性侵害(sexual assault)罪名「不成立」。
▲男子誘騙女童至家中性侵,法官卻判罪名不成立。(示意圖/Pixabay)
根據《CNN》報導,這起案件發生在2016年12月,男子把女童騙至住所後,強行撫摸她的胸部、身體,還試圖脫去女童的內衣,事後遭控犯下性侵罪,經一審裁定有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不過男子對於這樣的結果相當不滿,隨即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訴。
孟買高等法院本月19日開庭,針對此案進行判決,法官普希帕(Pushpa Ganediwala)認為,這名男子最後並沒有成功脫去女童的衣物,雙方的互動都是隔著一層衣物,沒有肌膚接觸,因此不屬於「性侵害」的範疇。他指出,考量到該罪的懲罰嚴厲程度,需要提出更嚴謹的證據與更重指的控,否則 「性侵罪」不成立。最終,男子被改判「猥褻罪」(indecent assault),這項罪名的刑責遠遠不及「性侵罪」來的嚴重。
▲法官稱,女童衣服並未被脫去,肌膚沒有直接接觸,因此改判猥褻罪。(示意圖/資料照)
相關判決結果出爐,馬上引起外界撻伐,擔心此案開創新的先例,未來有類似事件時,全國高等法院、下級法院都將必須依照本次結果來判決。印度全國婦女委員會表示,這次判決對涉及「婦女安全和保障」的各項議題造成連鎖效應。知名律師卡露娜(Karuna Nundy)也痛批,這次判決讓人震驚,完全違反了既定法律,直呼裁定性侵罪不成立的法官應重新接受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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