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高雄報導
去年6月間,高雄一名19歲的女大生,在學校女廁產下一名女嬰,她驚慌之下,竟用塑膠袋包裹嬰兒,丟進垃圾桶、導致女嬰死亡,之後被請潔工發現報警處理。而檢方相驗女嬰死因之後,依「母因不得已事由,於生產時或甫生產後,殺害其子女罪」,將女大生依法起訴。
▲女大生校內廁所生子,卻導致女嬰死亡被起訴。(圖/翻攝畫面)
據檢警調查,當時女大生正在學校考試,不料卻突然肚子痛,竟在廁所生下一名女嬰,因不知道該如何處理嬰兒,於是自行剪掉臍帶,將現場清潔之後,用塑膠袋包裹女嬰,丟進垃圾桶內,然後回到教室考試。直到校內清潔工發現,馬上通報警消,但女嬰送醫後證實死亡。
之後校方通過監視器,發現女大生涉有重嫌,也有同學指認女大生,回教室後腳邊沾有血跡,後經學校老師開導,女大生才坦承生子。案經橋頭地檢署偵查後,認定女嬰為生前遭到遺棄致死,因此依刑法「母因不得已事由,於生產時或甫生產後,殺害其子女罪」,起訴該名女大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