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因涉嫌詐領助理費,初估金額高達300萬元。士林地檢署26日約談潘懷宗等7人,並前往辦公室搜索,扣押行動電話、存摺等相關證據。其中被告潘懷宗及陳姓辦公室主任因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情形,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均經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潘懷宗涉嫌詐領助理費遭聲押。(圖/資料畫面)
士林地檢署109年間接獲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函報,臺北市新黨籍議員潘懷宗及其陳姓辦公室主任疑似詐領助理費,昨(26)上午持搜索票,兵分6路,搜索辦公室、住處等地。根據了解,潘懷宗以及陳姓辦公室主任,從97~109年間,先後以被告李姓、陳姓等數人充作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薪資後挪作私用,初估詐領金額至少約新臺幣(下同)300萬元。
檢方因此認定被告7人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2 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重大,其中被告潘懷宗及陳姓辦公室主任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情形,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均經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被告認尚無羈押之必要,就被告陳姓人頭助理及王姓會計等2人,諭知均具保5萬元,其餘被告陳姓、李姓及潘姓人頭助理及4名證人均請回,檢察官將就相關事證持續調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