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紹宇、朱怡蓉/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45歲的吳姓男子,因為去年居家檢疫期間趴趴走,遭開罰10萬,但現在還有9萬9387元欠繳,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拖走他的轎車和機車,執行署強調,吳姓男子遲遲不出面,第一次已經扣銀行613元,第二次上門,經過確認機車和汽車是屬於吳男,就把車拖回執行署,要求吳男出面解決,否則過年後將拍賣汽車來還罰金。
▲台南一名男子因居檢外出遭罰10萬元,執行署第二次上門後將他的機車與轎車拖吊帶走。
拖吊車拖走黑色機車,接著再拖走轎車,這2輛都是同個人所有,45歲的吳姓男子居家檢疫趴趴走,被罰10萬元,卻避不見面。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主任張哲榮:「清查他名下財產,那有從帳戶扣了613元,執行人員去到現場沒有遇到義務人,不過義務人的媽媽在場,跟我們確認說,車子確實是屬於義務人所有。」
▲執行署第一次,先從他的帳戶扣了僅存的613元。
原來吳姓男子去年7月回台灣,按照規定要居家檢疫14天,但是他趴趴走被開罰10萬,從發單出爐,到8月12日執行署第一次上門,吳姓男子都沒出面,執行署從他帳戶扣了僅存的613元,今年1月27日執行署再上門,扣了機車和轎車,吳姓男子還是沒出面。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主任張哲榮:「9萬多元就列為本波執行重點。」
其實這不是執行署台南分署第一起扣車的案子,去年5月就有一名黃姓男子因為居家檢疫趴趴走,沒錢繳10萬罰款,他和執行署人員一起把藍色轎車開回抵押,接著再搭車回家籌錢。
▲去年5月也有一名黃姓男子因沒錢繳罰款,只得先抵押自己的藍色轎車。
黃姓男子允諾1個月還1萬,預計今年3月就能把愛車開回家,這一次吳姓男子被拖回的是一輛機車加上一輛汽車,抵押剩下的罰單9萬9387元夠嗎?執行署回應,過年後如果吳男還是避不見面,就會拍賣,不足的部分會再繼續想辦法追討回來。(黃資真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