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市無黨籍議員黃捷罷免案即將登場,然而罷捷團體所提理由書中,指稱黃捷「違反《國安法》第21條」,然台灣《國安法》全文僅10條,中國日前推出的港版《國安法》才有與罷捷方所提法條相似內容,引發議論。對此,臉書粉專「打馬悍將粉絲團」痛批「到底是引用哪一國的國安法」,台灣網友紛紛怒轟「拿中共的法律,來治台灣的官」,「被洗腦到叫習爸爸」。
▲罷捷團體所提理由書中,指稱黃捷「違反《國安法》第21條」(圖/翻攝自打馬悍將臉書)
罷捷在黃捷罷免理由書條列5點理由,第5點稱黃捷「違法介入港暴進行物資募集,對中態度嚴重雙標。募集物資部份明顯違反國安法第21條,影響國家安全甚巨」;中選會於日前公布罷免理由書,此點說法旋即引起民眾關注。
究竟被影響的「國家安全」是哪一國國安?又引用的是哪一國的「國安法」?粉專質疑,台灣《國安法》全文僅10條,沒有所謂「第21條」,又進一步比較港版國安惡法,在其中第21條中稱「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本法(港版國安法)第20條規定的犯罪的,即屬犯罪」,內容與罷捷方所提理由相近。
▲中國日前推出的港版《國安法》才有與罷捷方所提法條相似內容(圖/翻攝自打馬悍將臉書)
對此,網友紛紛表示「被洗腦到叫習爸爸了」、「原來用明朝的劍來斬清朝的官是真的」、「自認是中國人所以引用中國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