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調查官陳秀銘被爆對女調查官猥褻,遭台北地檢署起訴。陳男的律師表示,當天2人一同搭電梯離開時,女方還對陳男說「一起走啦!」並在走出電梯後,回頭向陳秀銘揮手道別,現在全案將進入法院審理,希望法官能還陳男一個公道。
▲到底有沒有猥褻女調查官,陳男的委任律師強調,女調查官的行為根本與一般被害人的狀況不符合,沒有異狀。(圖/資料畫面)
陳秀銘的委任律師呂朝章表示,雖然現場沒有監視器,但根據電梯的監視器等畫面顯示,因為陳男的手機遺失,女方幫忙找也沒找到,因此陳男打算到地下樓尋找,2人一起搭電梯下樓。電梯裡,雙方互動都很正常,女方的臉部表情也沒有異狀,甚至與陳男有說有笑,電梯到達1樓,因陳男沒有要走出電梯,女方還回頭「來啦!一起走啦!」最後並和陳男揮手說再見。
呂朝章表示,其實陳秀銘曾示意女方先離開,但女方長按電梯門按鈕沒走,是陳男不斷要求,女方才走出電梯,若按檢方起訴,女方遭到陳男猥褻,一般被害人情況,電梯一到1樓、打開門,女方應會奪門而出,避免與陳男共處一室,不可能還等陳男一起。
另現場有剩餘的餐點,女方打包帶走,若真有被猥褻,根本也不可能還有時間、願意留在現場打包。
根據起訴,陳男與女調查官因同樣有西班牙語文專長,平日互動較為頻繁。2020年7月20日晚間,陳男與朋友到台北市「大富貴獨門料理」餐敘,7月21日凌晨結束後某家影音廣告公司的練唱室續攤,女調查官也在場。
沒想到陳男趁其他人陸續離開,僅剩下他和女調查官獨處時,將女方壓在練唱室內的沙發上強吻。女方奮力推開陳男,但陳男不死心,再次壓制女方,把手伸進女方的衣服裡摸胸,女方激烈反抗才得以逃離,但頸部、右手都有挫傷。
陳男到案說明時否認犯行,強調自己雖然有喝酒,但意識清醒,2人在現場還打包了剩菜,一起離開搭電梯時,因為自己一時找不到手機,女方也幫忙找,沒有任何異常狀況「就真的沒有發生這種事情!」
不過事後陳男曾多次急著找女方道歉,並宣稱「斷片」,女方則告訴其他同事「一個男的一直急著找一個女的,你應該知道有發生事情」,檢方認為,若不是女方激烈反抗,恐怕已被得逞,且女方有報案驗傷,也做過心理諮商,因此不採信陳男的說法,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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