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藍詩孟報導
雲林有網友爆料,一名休旅車的林姓駕駛在西螺路上撞到流浪狗,竟未下車察看,路人好意提醒,還反遭嗆「畜生啦」、「什麼命?」藐視動物生命的惡行讓網友超傻眼,氣憤灌爆男子臉書!現在更有律師跳出來發文,跟大家分析撞死狗狗有可能面臨的3種法律責任,希望大家不要知法犯法。
▲男子撞死狗狗還不下車察看,囂張嘴臉遭網友出征。(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律師顏紘頤在臉書社團「顏紘頤律師的綠紫黃三色書房」發文,表示雲林男子撞死流浪狗事件引發公憤,「大家最生氣的是駕駛說出的『是畜生,不是生命』這句話,動保法已經施行20幾年了還有這種觀念,也難怪大家生氣」;顏律師也跟大家分析,依照《動法法》來看,撞死狗狗可能會面臨哪些刑責。
▲律師分析撞到狗狗的3種下場。(圖/翻攝自顏紘頤律師的綠紫黃三色書房)
第一種情況是故意撞死,「可能要負擔動保法第25條第1款的故意殺害狗狗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而若是有機會閃躲卻因過失沒閃掉,「可能要依動保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過失致狗狗死亡來處罰鍰(15000元以上,75000元以下)」。
▲有熱心民眾幫忙報案、安葬狗狗。(圖/翻攝自邵姓民眾臉書)
另外,第3種則較符合男子的情況,「明知撞到了貓狗棄之不顧而逃逸,可能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罰鍰(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並『吊扣駕照1至3個月』」。因此顏律師也奉勸大家,若是不幸和貓狗發生車禍事故,「最好還是停下來看一下」,因為若貓狗受第一次撞擊後,因沒即時救治而死亡,或未即時救援受到二次撞擊死亡,肇事駕駛很可能也會被處以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