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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巴頭甩耳光、穢語辱學生!孩子不敢上學、家長提國賠勝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身為導師竟帶頭欺負學生?一名任職於桃園某國中的張姓男教師,於2015年到2017年間,動輒對學生阿凱(化名)做出不當行為,像是用麥克風毆打其頭部,或是逼其坐在講台前、垃圾桶旁等等,甚至因成績不佳而甩阿凱巴掌,還用穢語辱罵阿凱,讓阿凱天天害怕上學,還罹患適應障礙合併憂鬱症,事情爆發之後,阿凱父母氣得提告、並要求國賠,案經法院審理,認為張姓教師行為確實不妥,審結判學校及張師,需各付給阿凱8萬元,全案定讞。

▲桃園男教師涉欺負學生,家長提國賠勝訴。(示意圖/資料照)

據了解,2015年至2017年9月間,阿凱就讀桃園某國中,張男則是其班導師,據阿凱控訴,張男只要上課時心情不佳,就會用麥克風毆打他的頭部,或是要求他坐在講台前或垃圾桶旁,某次阿凱段考不及格,竟被張男用穢語辱罵、痛甩耳光,甚至當著全班同學面前,羞辱他「腦袋裝XX」、「耳朵長XX」等等,甚至無故要求他做伏地挺身,還稱動作要像「A片的男優....呈90度」等。更離譜的是,阿凱某次帶零食到校內,卻被張男沒收,著全班面將零食搗碎,讓阿凱父母氣得提告。

法院開庭時,張男坦言有讓阿凱做伏地挺身,但卻否認有說「像A片男優」等語,但被其他學生出面打臉,稱張男卻時有說過露骨的穢語,且班上所有男生都被講過,不是只有阿凱。張男又辯稱,上課時只要同學放空或亂講話,他就會用麥克風、水管等,敲頭提醒他們,並強調搗碎零食只是一時失控,並無羞辱人之意。案經法院審理後,認為張男任職期間,曾以具有性意味的言詞辱罵阿凱,足以影響他的人格尊嚴與學習表現,已不法侵害他名譽權,因此認為阿凱求償國賠有理,審結判其所屬國中及張男,各需賠償8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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