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先生去摩鐵163次,在樓梯重摔成植物人。(示意圖/Ross Griff,Flickr CC License)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陳先生到同一家摩鐵開房間足足163次,結果最後也在他最熟悉的地點重摔一跤,癱瘓變成植物人。
根據《蘋果日報》,這位39歲的陳先生已婚、又愛喝酒,經常帶著小姐去高雄同一家摩鐵開房間,結果有次走路搖搖晃晃,不小心從二樓樓梯摔下來、變成植物人。陳男被送醫急救時,酒測值為152毫克/每百c.c.(約呼氣酒測值0.76),的確可能有步伐不穩的情況。
家屬認為樓梯沒有止滑板才害人摔跤,求償1300萬,但摩鐵說,張先生已經來同一個地點163次,其中有9次在出事的房間,是老主顧,對地形環境非常熟悉,沒理由來這麼多次才摔倒,認為陳男不勝酒力才是跌倒的主因,最高法院也同意這個說辭,因此判業者不用賠,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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