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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少女遭性侵2次!惡狼遭逮嗆母:妳女兒又不是第一次

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宜蘭一名男子小明(化名),常到一名女友人家中作客,當他看到對方未成年女兒阿蘭(化名)時,突然色心大起,趁女友人不注意時,對阿蘭上下其手,甚至性侵得逞,如此誇張的行為直到阿蘭表哥發現,並告知阿蘭母親後,整起事件才曝光。宜蘭地院法官依性交罪,判小明4年4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小明最初是在客廳伸手摸阿蘭胸部,再以手指指侵得逞;事後小明又要求阿蘭送早餐到自己家,結果再度性侵得逞。這件事直到阿蘭表哥發現小明把阿蘭抱進房間,以及2人在通訊軟體上的曖昧對話,隨後告訴阿蘭母親,整起事件才曝光。

▲阿蘭送早餐給小明,沒想到遭對方拉進房間性侵。(示意圖/資料照)

檢警調查時,阿蘭聲稱:「當時我剛洗完澡,小明坐在沙發上喝酒,他突然把手伸過來碰我肩膀,我就坐遠一點,然後他就整個人靠過來,用手摸我胸部...他有用手弄開我右腳,一隻手就伸進去了。」阿蘭補充,她那次送早餐到小明家時,自己被對方強行拉進房間,雖然過程中多次表達要離開,最後不但慘遭狼爪,還被壓頭強迫口交。

對此小明說:「對不起,我喝醉了,要多少錢你說」、還嗆阿蘭母親,「你女兒又不是第一次」,甚至否認犯行。對此法官認為,小明為了滿足自身性慾,不顧阿蘭心理人格發展,利用對方年幼不知反抗及無力反抗,又不敢張揚,導致阿蘭身心受創,實屬不該。法官考量到小明犯後態度,及犯罪動機、目的、性侵害手法、社經地位等,依對於未滿十四歲女子為性交罪,共二罪,合判有期徒刑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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