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一名62歲張姓男子,2018年間屢次向在中和區員山公園擺攤販售滑草板的朱姓女子及其未成年兒子討保護費,除了辱罵三字經外,甚至恐嚇:「我是員山公園地主,警察歸我管」等語,還出手毆打朱女,有網友見狀把張男惡行PO網,整起事件才曝光。新北地院審理後,判張男須賠償給朱女5萬餘元,可上訴。
▲新北地院審理後,判張男須賠償給朱女5萬餘元,可上訴。(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2018年11月25日下午3時許,張男向朱女及其年幼的兒子恐嚇:「我是員山公園地主,警察歸我管,必須給100元,才能擺攤,不然叫警察取締」,朱女心生畏懼,交付100元才擺脫糾纏。
沒想到4天後,張男再度依相同方式討錢花,但因朱女身上沒錢而未遂,同年12月15日,張男再度嗆朱女付保護費,否則要斷她手腳,並當場翻倒攤位,張男見朱女拿出手機報警,竟出拳毆打她,有網友見狀把張男惡行PO網,整起事件才曝光。
新北地院審理時,張男否認犯行,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恐嚇取財罪、傷害等罪,分別判處張男8個月及6個月徒刑,朱女另提出45萬餘元求償,法官判張男須賠償給朱女5萬餘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