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攝影者Jason H. Smith, Flickr CC License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最偉大籃球員」Michael Jordan日前向美國超市Dominick提告,未經授權就使用他的名子和肖像,而不久前Michael Jordan才在北京對中國喬丹體育商標爭議案的官司中敗訴。
據美聯社報導,Michael Jordan日前控告美國連鎖超市Dominick未經授權使用他的名子和肖像刊登廣告,他的委任律師Frederick Sperling指出,Jordan從未進行過如此低廉的交易,這將嚴重削弱他的代言價值,因為Jordan已經與一些國際性大公司,如NIKE和麥當勞有長期合作的大合約。
律師Sperling也提到,以NIKE來說,Jordan的名子從2000年至2012年賺進4.8億美元,光2014年分紅就賺進1億美元。他表示,若單純商業使用Jordan的名子就得付出價值超過1000萬美元的代價,且這不包含出場費。Sperling特別強調,Michael Jordan最有價值的地方就在於他的身分、名氣。
Michael Jordan生涯共贏得6次NBA總冠軍、5個MVP和6個FMVP,被譽為「史上最偉大籃球員」,今年更是首度入選富比士富豪榜,排名第1741名、全美排第513名,財產淨值約10億美元,而主要收入來自贊助商分紅與經營NBA球隊,他是夏洛特黃蜂隊老闆、也是華裔籃球員林書豪的頂頭上司。(整理:實習編輯劉育豪)
▲圖/攝影者Basket Streaming, Flickr CC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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