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慶富造船」董事長陳慶男在承辦獵雷艦建造案中,涉嫌向銀行詐貸63億元,使得聯貸銀行損失131億元,高雄地院一審時重判25年,罰金1億500萬元,且再罰款2.8億元,陳慶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在26日宣判,將陳慶男上訴駁回並維持原判,可上訴。
▲陳慶男不服判決結果上訴仍遭到駁回,維持25年原判。(資料照/翻攝畫面)
回顧案件,檢調發現當年在偵辦獵雷艦弊案時發現,慶富公司資本額只有5億多元,在標下總金額超過349億元的海軍獵雷案後,先是調借集團公司的現金,同時向銀行詐貸5億多元,偽造增資到40億元,並在資增完馬上把錢轉出去。
接著慶富因為在中國大陸投資,又沒錢繳付獵雷艦標案的保證金,董座陳慶男、前執行長簡良鑑、陳慶男次子陳偉志三人合謀,以紙上公司與慶富簽訂合約,再度從台中商銀、元大、新光一銀詐貸得手21億元
不過慶富的資金缺口還是補不滿,在獵雷艦製造期間,持續使用偽造採購合約、發票等方法,總共向聯貸銀行團詐得42億573萬多元。檢調事後調查,慶富只將2億5680萬元投入造艦,有21億元不知流往何方,檢方痛批慶富使得海軍獵雷艦「國艦國造」逾十年的計畫泡湯,還把損失轉移給聯貸銀行團承擔,對主謀陳慶男求刑30年,併科罰金10億元。
後續,高雄地院一審判決出爐,董座陳慶男重判25年、科罰金1億500萬,妻子陳盧昭霞判1年半有期徒刑,前執行長簡良鑑判處六個月、得易科罰金,慶富公司則遭罰2億8000萬,而陳偉志因在2018年5月棄保潛逃,雄院已發佈通緝。據了解,陳慶男因現另涉海科館詐貸案遭到羈押,且先前曾向雄院表示,不願到庭聆聽宣判。